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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
蔣孝澈(獨董)V(主席及召集人)VVV
劉郁純(獨董)VV(主席及召集人)VV
孫碧娟(獨董)VVV(主席及召集人)V
馬小康(獨董)VVVV(主席及召集人)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簡歷如下

身份別姓名條件
專業資格與經驗獨立性情形
獨立董事蔣孝澈
  1. 具備大專院校講師資格:國立中央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教授(民國72~108年,年資36年)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獨立董事馬小康
  1. 具備大專院校講師資格: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民國76~106年,年資30年)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獨立董事孫碧娟
  1. 具備大專院校講師資格:
    曾任國立大同大學會計主任(民國78~86年)
  2. 曾任國立大同大學經營學院院長(民國101~109年)
    曾任國立大同大學事業經營學系系主任(民國99~105年)
  3. 現任國立大同大學榮譽教授(民國111年迄今)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獨立董事劉郁純
  1. 具備會計師國家考試及格證書。
  2. 具有財務、會計業務所需工作經驗,現任為安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執業會計師(民國86年~迄今,年資逾25年以上)。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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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資格與經驗
  1. 具備大專院校講師資格:國立中央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教授(民國72~108年,年資36年)
獨立性情形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專業資格與經驗
  1. 具備大專院校講師資格: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民國76~106年,年資30年)
獨立性情形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專業資格與經驗
  1. 具備大專院校講師資格:曾任國立大同大學會計主任(民國78~86年)
  2. 曾任國立大同大學經營學院院長(民國101~109年) 曾任國立大同大學事業經營學系系主任(民國99~105年)
  3. 現任國立大同大學榮譽教授(民國111年迄今)
獨立性情形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專業資格與經驗
  1. 具備會計師國家考試及格證書。
  2. 具有財務、會計業務所需工作經驗,現任為安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執業會計師(民國86年~迄今,年資逾25年以上)
獨立性情形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審計委員會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人應具備才會計或財務專長)組成。四名獨立董事皆符合法令規定之專業、工作經驗、獨立性及兼任獨立董事家數等資格條件,並每年定期進行審計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股東會年報。

審計委員會主要職責

本公司參照證交所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制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於第20條訂定多元化方針。本屆(第29屆)董事會多元化具體管理目標: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彙整

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單獨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每年至少1次單獨溝通,就本公司稽核主要檢查意見等議題進行充份溝通;與會計師每年至少1次單獨溝通,就本公司財務狀況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之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份溝通,溝通意見做成記錄提董事會報告。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彙整如下表:

會議日期會議性質溝通對象出席人員溝通主題公司處理執行結果
113/01/16審計委員會會計師
  • 蔡淑真獨立董事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余光化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徐靖賢 會計師
  • 高國晟 會計師
  • 許伯彥 會計師
  1. 112年度與治理單位之溝通計劃
  2. 112年度財務報表查核計劃
  3. 溝通治理單位在公司扮演之角色及功能
  4. 溝通查核會計師之角色及責任
  5. 溝通查核會計師之獨立性
  6.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7. 其他事項
  8. 對本所此次查核之建議
本次會議
無意見
113/02/20審計委員會會計師
  • 蔡淑真獨立董事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余光化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許伯彥 會計師
  • 徐靖賢 會計師
  • 高國晟 會計師
  1. 查核報告意見之討論
  2. 重大調整分錄及未調整分錄
  3. 財務報表分析
  4. 影響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未確定事項
  5. 重大會計估計及會計原則之選擇及變動
  6. 採用公允價值衡量之顯著風險
  7. 重大風險對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
  8. 內部控制之重大缺失
  9. 查核過程中所遭遇尚未解決重大困難及管理階層意見不一致之事項
  10. 舞弊或不法事件
  11. 預計列入查核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
  12. 本期全部關係人資訊完整性之確認
  13. 彼此對本期查核工作進行或應配合事項之相關建議
  14. 其他
本次會議
無意見
113/02/20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主管
  • 蔡淑真獨立董事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余光化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楊文明稽核主管
  1. 112年12月已執行稽核計劃
  2. 112年度稽核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截至112年12月)
  3. 112年度稽核計劃執行彙總
  4. 112年度內控自評結果
本次會議
無意見
113/08/06審計委員會會計師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孫碧娟獨立董事
  • 劉郁純獨立董事
  • 許伯彥 會計師
  • 高國晟 會計師
  1. 核閱規劃
  2. 合併財務狀況、合併財務績效之分析
  3. 核閱報告之類型
  4. 重大調整分錄及未調整分錄
  5. 重大核閱事項及發現
  6. 新增重要法令之影響
本次會議
無意見
113/08/06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主管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孫碧娟獨立董事
  • 劉郁純獨立董事
  • 楊文明稽核主管
  1. 113年4~6月已執行稽核計劃
  2. 112年~113年度稽核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截至113年6月)
本次會議
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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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對象溝通對象
  • 會計師
出席人員出席人員
  • 蔡淑真獨立董事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余光化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許伯彥會計師
  • 徐靖賢會計師
  • 高國晟會計師
溝通主題溝通主題
  1. 112年度與治理單位之溝通計劃
  2. 112年度財務報表查核計劃
  3. 溝通治理單位在公司扮演之角色及功能
  4. 溝通查核會計師之角色及責任
  5. 溝通查核會計師之獨立性
  6.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7. 其他事項
  8. 對本所此次查核之建議
公司處理執行結果公司處理執行結果
  • 本次會議無意見
溝通對象溝通對象
  • 會計師
出席人員出席人員
  • 蔡淑真獨立董事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余光化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許伯彥會計師
  • 徐靖賢會計師
  • 高國晟會計師
溝通主題溝通主題
  1. 查核報告意見之討論
  2. 重大調整分錄及未調整分錄
  3. 財務報表分析
  4. 影響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未確定事項
  5. 重大會計估計及會計原則之選擇及變動
  6. 採用公允價值衡量之顯著風險
  7. 重大風險對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
  8. 內部控制之重大缺失
  9. 查核過程中所遭遇尚未解決重大困難及管理階層意見不一致之事項
  10. 舞弊或不法事件
  11. 預計列入查核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
  12. 本期全部關係人資訊完整性之確認
  13. 彼此對本期查核工作進行或應配合事項之相關建議
  14. 其他
公司處理執行結果公司處理執行結果
  • 本次會議無意見

溝通對象溝通對象
  • 內部稽核主管
出席人員出席人員
  • 蔡淑真獨立董事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余光化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楊文明稽核主管
溝通主題溝通主題
  1. 112年12月已執行稽核計劃
  2. 112年度稽核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截至112年12月)
  3. 112年度稽核計劃執行彙總
  4. 112年度內控自評結果
公司處理執行結果公司處理執行結果
  • 本次會議無意見
溝通對象溝通對象
  • 會計師
出席人員出席人員
  • 蔡淑真獨立董事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余光化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許伯彥會計師
  • 高國晟會計師
溝通主題溝通主題
  1. 核閱規劃
  2. 合併財務狀況、合併財務績效之分析
  3. 核閱報告之類型
  4. 重大調整分錄及未調整分錄
  5. 重大核閱事項及發現
  6. 新增重要法令之影響
公司處理執行結果公司處理執行結果
  • 本次會議無意見

溝通對象溝通對象
  • 內部稽核主管
出席人員出席人員
  • 蔡淑真獨立董事
  • 蔣孝澈獨立董事
  • 余光化獨立董事
  • 馬小康獨立董事
  • 楊文明稽核主管
溝通主題溝通主題
  1. 113年4~6月已執行稽核計劃
  2. 112年~113年度稽核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截至113年6月)
公司處理執行結果公司處理執行結果
  • 本次會議無意見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以獨立超然角度為公司建立與績效連結的薪酬制度,忠實履行董事會所賦予之職權,定期提出薪酬制度方案或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與決議。本委員會主要職權如下: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且本委員會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薪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並每年定期進行薪酬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股東會年報。

薪酬政策

維持薪資的
外部競爭力

落實薪資體
系的激勵性

維持薪資的
內部均衡性

控管公司
人事成本

提名委員會

主要職責:

為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本公司依據「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設置有提名委員會,並於2024年5月24日改選第4屆提名委員會委員,其由4位新任獨立董事組成;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須制定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經理人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候選人、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等。

永續發展委員會

主要職責:

  1. 制訂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
  2. 監督永續發展之具體推動計畫及執行情形。
  3. 定期評估本公司永續發展計畫執行成效,且每年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
  4. 審定永續報告書。
  5. 其他經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

績效評估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應揭露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

評估週期評估期間評估範圍評估方式評估內容
每年執行一次自2022/01/01
至2022/12/31

自2023/01/01
至2023/12/31

自2024/01/01
至2024/12/31
整體董事會內部自評
(提名委員會委員執行評核)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個別董事成員成員自評
(董事、獨立董事執行評核)
  •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董事職責認知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功能性委員會內部自評
(提名委員會委員執行評核)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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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評估範圍

整體董事會

評估方式

內部自評(提名委員會委員執行評核)

評估內容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 內部控制
評估範圍

個別董事成員

評估方式

成員自評(董事、獨立董事執行評核)

評估內容
  1.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 董事職責認知
  3.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 內部控制
評估範圍

功能性委員會

評估方式

內部自評(提名委員會評核)

評估內容
  1. 對公司營業之參與程度
  2.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一、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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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指標數

4

比重

15.4%

得分

4.94

分數

15.19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指標數

8

比重

30.8%

得分

4.88

分數

30.00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指標數

7

比重

26.9%

得分

4.93

分數

26.54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指標數

4

比重

154%

得分

4.94

分數

15.19

E.內部控制
指標數

3

比重

11.5%

得分

5.00

分數

15.44

評估結果
指標數

26

比重

100%

得分

4.91

分數

98.46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指標數

4

比重

15.4%

得分

5.00

分數

15.38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指標數

8

比重

30.8%

得分

4.94

分數

30.38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指標數

7

比重

26.9%

得分

4.96

分數

26.73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指標數

4

比重

15.4%

得分

4.94

分數

15.19

E.內部控制
指標數

3

比重

11.5%

得分

4.92

分數

11.35

評估結果
指標數

26

比重

100.0%

得分

4.96

分數

99.03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指標數

4

比重

15.4%

得分

5.00

分數

15.38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指標數

8

比重

30.8%

得分

4.75

分數

29.23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指標數

7

比重

26.9%

得分

4.93

分數

26.54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指標數

4

比重

15.4%

得分

4.75

分數

14.62

E.內部控制
指標數

3

比重

11.5%

得分

5.00

分數

11.54

評估結果
指標數

45

比重

100.0%

得分

4.85

分數

97.31

2024年度

構面指標數比重得分分數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15.4%
4.94
15.19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8
30.8%
4.88
30.00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7
26.9%
4.93
26.54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4
15.4%
4.94
15.19
E.內部控制
3
11.5%
5.00
11.54
評估結果
26
100%
4.91
98.46

2023年度

構面指標數比重得分分數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15.4%
5.00
15.38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8
30.8%
4.94
30.38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7
26.9%
4.96
26.73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4
15.4%
4.94
15.19
E.內部控制
3
11.5%
4.92
11.35
評估結果
26
100.0%
4.96
99.03

2022年度

構面指標數比重得分分數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15.4%
5.00
15.38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8
30.8%
4.75
29.23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7
26.9%
4.93
26.54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4
15.4%
4.79
14.62
E.內部控制
3
11.5%
5.00
11.54
評估結果
26
100.0%
4.85
97.31

評估結果:

  1. 2022年度共分4大構面、26項指標,整體得分4.85分/5分,換算分數為97.31分/100分,評等優良,功能性委員會委員各具專長,作出積極有效的貢獻,加強對經營團隊(高階經理人)的認識。
  2. 2023年度共分4大構面、26項指標,整體得分4.96分/5分,換算分數為99.03分/100分,評等優良,認真專業,盡心盡力。
    薪資報酬委員會:【整體得分4.88分/5分】,評等優良。
    審計委員會:【整體得分4.96分/5分】,評等優良。
  3. 2024年度共分4大構面、26項指標,整體得分4.91分/5分,換算分數為98.46分/100分,各功能性委員會運作功能明確,運作正常,並對於會議紀錄的決議結果予以適當紀錄。

三、結論:

2022年、2023年度及2024年度董事會、董事成員、功能性委員會評估結果皆達94分以上,各構面得分皆達4.5分以上,整體董事會運作評等優良。